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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2014年6、7月,可以说是楷林置业的“廉政行动季”——不仅中高层领导接受了企业顾问律师针对个人职业道德与法律意识的深入培训,各个部门亦组织了廉政建设成果分享,并郑重地在“阳光合约”条款上签名,再一次温习了作为一个“楷林人”必备的品质与素养。
此次廉政建设旨在“扬清激浊”,保持企业廉洁正气,熔炼高素质团队,为企业在未来长足发展做好保障与支撑。
对于违反了公司廉洁制度,损害了公司诚信、责任形象,干扰了正常的公司运营管理管理秩序,在合作伙伴及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个人,公司亦通过司法程序予以严厉处罚。
原IFC项目工程部电气工程师贾胜杰违反公司制度以及“阳光合约”相关内容:
一、 要求并实际获得合作单位为其报销餐票5000元;
二、 因私要求合作单位派车并再次提出报销餐票被拒;
三、 刁难合作伙伴,要求使用其推荐高于市场价格的材料,并要求合作伙伴给予钱物、宴请、娱乐等好处;
四、 与供应商内外勾结倒卖公司电缆(目前,武汉警方已经刑事立案并在网上追逃此人)。
经公司研究决定,处理如下:
1、对贾胜杰给予除名处理,并处5000元罚款,且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对IFC项目工程部经理吕顺森、工程主管领导周亚辉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处以1000元、2000元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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